旌德县财政办理轨制

访问次数: 发布时间:2026-04-12 09:51

     

  、严酷施行《会计法》和相关财政规律、,厉行节约、勤俭处事准绳,倡导少花钱、办功德,压缩一切不需要开支,保障司法行政工做一般运转。

  5、贯彻施行县里“次要带领间接分担”文件,由分担财政的副职带领担任审批。经费开支: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需事前报局长同意后,分担财政副职带领方可审批;5000元以上的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核按相关分工确定,分担财政副职带领按照会议研究看法审批。

  10、财政室单设,非财政人员,未经许可,一律不得入室。工做时间财政人员有事需分开办公室,必需随手关门,妥帖保管好相关现金、、印章等,避免丢失。

  4、办公器具、打印机、办公空调、办公桌椅等,按法式报经次要担任人同意后,具体操做法式由办公室经办;机关日常办公用品,由办公室同一放置,其它股室不得私行采购,未经答应不得报销。

  7、因公出差姑且告贷需经分担财政副职带领审批、前往后一周内完整报销手续,所告贷子报销时金额全数扣还。